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2008年现代远程教育招生简章
一、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现代远程教育简介
1. 学校及学院概况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前身是成立于 1952 年的北京地质学院,经过 50 多年的发展,由建校之初的单科性地质院校,逐步发展为以地质、资源、环境、地质工程技术为主要特色,理、工、文、管、经、法、教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目标是建设成为地球科学类世界一流大学。 2001 年 6 月,经教育部批准,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成立网络教育学院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 2004 年荣获 “湖北省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05 年、 2006 年连续两年荣获中国年度教育总评榜“全国十佳网络教育学院”荣誉称号。
2. 办学模式
实行一体化管理的运行机制,依托大学办学,在网络教育招生、学籍、教学、毕业、资源建设等环节,以网络教育学院为主,有学校的相关职能部门、院系积极参与,共同承担、实施完成,保证了办学正常运行和教学质量。积极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合作,开展公共安全管理专业的远程学历教育与岗位培训。与美国布赖恩特大学( Bryant University )联合建立“远程教育联合技术教室”,开展环境管理联合硕士专业的建设,促进双方教学资源的共享。
3. 教学模式及教学管理
开发了集成一体的网络教学和教学管理平台,通过教育网和电信网连接到 Internet 。学员在平台上查阅教学信息,完成浏览课件、阅读教材、视频导学、互动答疑、小组讨论、网上作业、网上自测等教学环节,同时辅以适时的面授辅导。构建了远程教学授课系统、视音频互动答疑系统,实现了教学课程实时直播、同期录制、课后网上点播、互动答疑等功能,使单向的教和学变为实时或非实时、师生互动、学员互动、不受时间、空间限制的教学模式。在教学管理平台上完成从招生到毕业的业务流程。实行学分制、弹性学制,满足了个性化的学习需求。
4. 专业与层次
面向在职人员开设土木工程(岩土、建筑)、机电一体化、公共安全管理等优势、特色专业为代表的 13 个专业,所有专业开办高起专和专升本层次,学习期限为 2-4 年。
5. 课程与资源
采取两条腿走路的方针,积极引进新世纪网络课程、国家精品课程等优质的共享资源,同时,统一制定资源建设规范,由主讲教师和教育技术专家组成创作组自主开发建设本校特色的网络课程,满足了远程教学需要。资源类型主要有:学员自学的网络多媒体课件;学员通过网络自学,也可供班级集体上课的流媒体课件;视频导学、总复习串讲和互动答疑时现场实时录制的点播型网络课件。
6. 学生与学习支持服务
在全国 17 个省、自治区(包括西部地区的新疆、甘肃、云南、贵州、四川、广西、内蒙古等)建立 41 个校外学习中心,加强学习中心规范管理和系统建设,以网络教学和教学管理平台为基础,构建以网络教育学院为中心,校外学习中心具体参与、直接服务于学员的学习支持服务体系。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针对学员工学矛盾、家学矛盾突出的特点,加强质量意识、服务意识、服务技能的培养。
7. 质量保证
学校成立网络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集思广益,为网络教育的发展出谋划策。教学工作各环节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建立教学任务书由学校教务处统一下达与认可制度;主讲教师上岗培训制度;统考巡考制度;考务管理制度;学习中心辅导教师制度;教学工作例会制度;学习中心规范管理与评估制度;资源建设标准化制度等;教学督导制度 , 聘任学校教学和管理经验 丰富的 教授、专家担任教学督导,对远程教学的各个环节进行指导和督查。统一管理招生、教学计划、学籍注册、电子注册、资源建设、服务支持标准、教学辅导、命题考试、评估检查等工作,有效地保证了教学效果和质量。
二、招生专业
各专业简介请登陆我院网站查询( http://www.cugnc.com 或 http://cugnc.cug.edu.cn )。
1.高中起点专科
序号 |
招生专业 |
学习年限 |
报考类别 |
学习方式 |
招生对象 |
备注 |
1 |
经济学 |
2-4 年 |
文 |
网络教育业余学习 |
具有高中学历或相当于高中学历的在职人员或其他人员 |
实行学分制,总学分 80 学分 |
2 |
工商管理 |
2-4 年 |
文 |
3 |
行政管理 |
2-4 年 |
文 |
4 |
法学 |
2-4 年 |
文 |
5 |
会计学 |
2-4 年 |
文 |
6 |
公共安全管理 |
2-4 年 |
文 |
7 |
机电一体化 |
2-4 年 |
理 |
8 |
安全工程 |
2-4 年 |
理 |
9 |
地质调查与找矿 |
2-4 年 |
理 |
10 |
土木工程
(岩土工程、建筑工程方向) |
2-4 年 |
理 |
11 |
计算机应用 |
2-4 年 |
理 |
2. 专科起点本科
序号 |
招生专业 |
学习年限 |
报考类别 |
学习方式 |
招生对象 |
备注 |
1 |
经济学 |
2-4 年 |
文 |
网络教育业余学习 |
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在职人员或其他人员 |
实行学分制,
总学分 80 学分 |
2 |
工商管理 |
2-4 年 |
文 |
3 |
行政管理 |
2-4 年 |
文 |
4 |
法学 |
2-4 年 |
文 |
5 |
会计学 |
2-4 年 |
文 |
6 |
公共安全管理 |
2-4 年 |
文 |
7 |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
2-4 年 |
理 |
8 |
资源勘查工程
|
2-4 年 |
理 |
9 |
安全工程 |
2-4 年 |
理 |
10 |
土木工程
(岩土工程、建筑工程方向) |
2-4 年 |
理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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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年 |
理 |
12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2-4 年 |
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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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
1. 高中起点专科
实行自主招生,报名条件: 具有高中学历(或相当于高中学历)的在职人员和其他人员, 可到我院各学习中心或进入我院网站网上报名。参加 2007年全国普通高考、全国成人高考志愿修读我校网络教育在职业余学习的考生,高考成绩符合所在省当年高校同批次录取要求的,均可到所在地我院校外学习中心报名,免试入学。
2. 专科起点本科
实行自主招生,报名条件: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在职人员和其他人员,报名时必须验证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学历,修读我校网络教育的学员可以免试入学。
3. 报名时间
各学习中心随时接受报名。
4. 报名地点
我院网站和各校外学习中心网上报名,请登陆我院网站查询 2008年招生的校外学习中心。
5. 报名手续
专升本考生持身份证、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书原件、近期蓝底版大小一寸照片各8张到所在地学习中心报名。各学习中心必须扫描考生的专科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照片,生成图片文件(格式为“身份证号 .JPG ”),汇总刻录成光盘,作为考生个人信息的一部分随招生报名信息表一起上报网络教育学院。
高起专考生持身份证、高中毕业证书、高考准考证、高考成绩单及其复印件各一份、近期蓝底版大小一寸照片各8 张到所在地学习中心报名。
在我院网站上报名的考生须到所在地学习中心交验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
6. 报名学生的个人信息务必完整、正确地录入到网络教育学院招生系统中。
四、入学考试
1. 志愿修读我校网络教育的在职业余学习的考生,参加我校自主组织的入学考试。
2. 根据教学要求和学校有关规定,考试科目将分文科和理科。
⑴ 高中起点专科
考试科目:数学、英语、语文
⑵ 专科起点本科
考试科目:(文科专业)大学英语、大学语文、计算机文化基础
(理科专业)大学英语、高等数学、计算机文化基础
3. 考试大纲的制定:网络教育学院根据全国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要求和本(专)科教学要求编写考试大纲和复习资料。
4. 考试时间:
为了保证工作进度和规范,入学考试时间为 2008年6月,其它时间原则上不举行入学考试。考试在各学习中心举行。
5. 我院视考试成绩划定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名单将在网络教育学院网站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
6. 学生报到入学时间为 2008年3月1日和9月1日。
五、学历文凭及学位证书
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获得毕业学分,经审核通过,由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颁发国民教育系列网络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对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生部分公共课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通知》 [ 教高厅( 2004 ) 2 号 ] ,从 2004 年 3 月 1 日以后(含 3 月 1 日)入学的本科层次网络学历教育的学生起,需参加部分公共基础课的全国统考, 统考合格成绩 作为 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资格 的条件之一。具体考试办法请登陆我院网站查询。根据教育部教高厅 [2007]1 号文件的规定,对达到国家和我校规定的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学生授予成人学士学位证书。学历文凭及学位证书盖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印章,由我校报教育部电子注册后,国家承认学历。
毕业证书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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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学费
按照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联合发文的鄂价费( 2003 ) 198 号文件的规定,学费标准为 80 元~ 120 元 / 学分(不含教材费等杂费)。上述学费标准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上下浮动。具体收费标准请向当地学习中心咨询。
七、其它注意事项
1. 我院具有招生宣传和生源组织资格的校外学习中心必须是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备案的单位。
2. 各校外学习中心向社会进行招生宣传必须以本招生简章为准,招生宣传册由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网络教育学院报经湖北省教育厅备案后发布,由网络教育学院统一印制。
3. 各学习中心不得就学制、招生对象、学籍管理、学历文凭与学位证书等政策另作解释,不得加入与我院网络教育招生无关的其它的宣传内容。在招生宣传之前必须将我院印制的招生宣传册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4. 任何学习中心不得跨省、直辖市、自治区开展招生宣传和生源组织活动。校外学习中心必须严格遵守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
咨询电话: 020-87588831 87561991 87561992 87572762 87572492 87586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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